| 1.制订标准的必要性和目的
我国能源的70%来源于燃煤,燃煤释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构成了污染大气环境的首要污染物,“95”期间至今后较长时期内,该两项污染物是我国实施总量控制重点。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物治理、引进和消化国外先进的监测仪器和先进监测技术提供技术支持,“烟尘、烟气SO2排放总量监测技术研究”作为“95”期间国家重点科技项目(攻关)科研课题业已完成。为制订本标准提供了大量的实验数据,通过制订本标准指导和促进产品的研制、生产、性能检测、使用和为CEMS进入环保市场提供技术依据。
在美国第一台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出现于1971年。但是直到1975年末,CEMS制造工业仍停止不前。直到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制订了CEMS性能的技术指标,并规定在某些排放源安装CEMS后,CEMS才逐渐地、越来越广泛地得到应用。
我国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着手烟尘CEMS研制,到90年代中期后有国家建材研究院、大连电子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南京电力环保研究所,中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研制了以钨丝灯或激光为光源的不透明度颗粒物CEMS。由于环保上要求安装CEMS的力度不强,许多科研成果仅停留在样机阶段。
1992年国家在两省、九市率先试行工业燃煤锅炉排放二氧化硫按总量收费;“95”期间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成为实行总量控制的大气污染物;1996年3月7日我国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Ⅲ时段的火电厂必须在烟道或管道上安装固定烟气连续测试装置,Ⅱ时段的火电厂应逐步在烟道或管道上安装固定烟气连续测试装置;1999年12月3日我国又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3-1999),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新建成使用(含扩建、改造)单台容量≥14MW(20t/h)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的仪器。地主政府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固定污染源也提出了安装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开展总量控制监测的要求。烟尘、粉尘、二氧化硫CEMS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国家从环保政策上、资金上、监测要求上、技术上为开展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创造了良好条件。
90年代后期,太原中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不透明度CEMS,使之商品化;北京地海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出了经济适用,不受颗粒物颜色、粒径大小、分布和烟气中水分以水雾和水滴状态存在干扰的,测定结果直接与烟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成比例的β射线颗粒物CEMS;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研制了激光后向散射颗粒物CEMS,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实验研究所研制了磨擦起电电荷传感器(泄露报警器)。二氧化硫CEMS的研制和产品化也取得可喜成绩,已有3个单位研制了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CEMS,北京牡丹集团公司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发并生产了直接将探头插入烟道同时测定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紫外吸收),在国际上属于第二代的CEMS;北京牡丹集团公司、北京长峰益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分析仪器厂、太原中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建立了CEMS的生产线,以其雄厚的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实现了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的深度和排放总量监测并实现了监测数据的远程传输和故障诊断......
在线直接测量仪器属于第二代产品,仪器整体性好、结构紧凑、硬件设备少、便于安装、不需要输送气体的管路等优点。仪器在市场的占有率将会明显地增加。特别是我国已经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用一个光路系统同时能测定SO2和烟尘的CEMS。(注:这里所指的就是HP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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